在众多年轻一辈的创作型中文男歌手当中,方大同算是我最欣赏的一个。尤其是他唱歌的时候,他的声音就好像融入了音乐里,就像是乐器弹出来的声音一样——如果用比较技术性的词汇来形容的话,应该叫做他唱歌有很好的groove吧。而他的创作有灵魂类(soul)的曲风,是中文流行歌曲比较少见的。昨晚方大同唱了很多在《可啦思刻》中重唱的英文歌,其实我倒觉得有点可惜(虽然我知道这次演唱会会唱很多英文歌),我本身是比较希望他唱多一些自己的歌。
我在想如果这场演唱会是在philharmonic演奏厅举行的话,会不会更加精彩呢?就好像我在新加坡看的Norah Jones的演唱会一样,可以很享受她的声音和音乐(我到现在都对当晚cajon(一种像箱子的鼓)的声音念念不忘!)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多心,我觉得云星剧场的音响(尤其是上半场)好像把方大同的声音以及木吉他和钢琴的声弄“坏”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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