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13, 2008

曾经是电台DJ的王家明

你还记得曾经是国营中文电台“第五台”的DJ王家明吗?

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,我的工作坊的朋友应该有很多年没有谈起这个人了。我还记得他算是那个时候蛮受欢迎的电台DJ,我的工作坊还邀请过他当生活营的讲座的主讲人。后来听说他去搞了制作公司,办了轰轰烈烈的“金播奖”,很不巧地被“烧到了手”,被逼“跑路”到家乡避风头。

那天在《星洲日报》的副刊读到了王家明的访问,才知道事情比我所听说的还要严重。他曾因为资金的周转不灵而借大耳窿,曾经被大耳窿逼到要从十二楼跳下自杀(幸好他及时回头),为了还债像行尸走肉般工作。现在王家明是在一家台资上市公司担任营运总经理,生活总算熬了过来了……我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慨。

有一位航空公司的首席执行员曾经说过,娱乐业比起航空业更为难以应付。我很同意他的话,因为娱乐业的风险太高,趋向太难以预测了。就像陈冠希欲照事件,两个人多年来所经营的事业就这样垮了。这个行业要考的东西太多了,要资金要眼光要知识要科技要关系等等,有时候付出和回报并不会成正比。我们都知道其他行业都需要一群专业人士来运作公司,其实经营娱乐业经营的公司也不例外(可能需要更多的精英)。另外经营手法也要符合所拥有的资金——小本的话有小本经营的方式,大本的话有大本经营的方式。勉强打肿自己的脸,除了变不了胖子,而且还皮还要受痛。

我们都喜欢创业,拥有自己的生意是一件很“爽”的事情。我也不例外,也是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公司。我的学兄是一位很棒的生意人,他从之前的工作累积了不少经验和人脉,现在的生意量真的是让人羡慕。另外一方面,我有两个朋友因为之前经营小食店和网咖,导致他们欠下一大笔债务。很可惜他们不像王家明有很好的口才和才华,其中一个(太好好先生了,常常给人欺负)甚至必须离开自己的妻儿到中东工作,以便赚取更多的钱还债。

想想,我应该不应该自己搞生意呢?我怕自己也说不上来……

P/S :如果你想详细地阅读那些报导的话,请到《星洲日报》网站去吧!(我已经抄下相关的网址了……)
http://www.sinchew.com.my/node/59924?tid=35
http://www.sinchew.com.my/node/59938?tid=35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七字辈男狮子座,如果不去試,那你就永遠都不可能知道你會是生意好到叫人羡慕的那個,或是欠債累累的那個了啊~

其實這兩個極端中,還有很多可能性的。不是either A or B 而已的。加油噢~

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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